2014-03-31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擬修法限制徵信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修正草案擬限制金融業之徵信,依該草案之內容,未來金融業者如欲對消費者必須先取得消費者之授權,否則金融業不得向聯合徵信中心查詢相關信用資料,亦不得以此拒絕訂立金融商品或服務之契約。

不過,主管機關金管會及金融業者認為,若修法通過,將導致金融業者核貸風險大增,屆時銀行就會用其他申貸條件,例如年所得多寡、有無十足擔保、限縮核貸金額或提高利率等,來拉高核貸門檻,對於消費者而言未必有利。

目前修正草案已送至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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