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1-23

司法院研修破產法 擬將個人債務清理專章抽出單獨立法

  司法院於本月10日主管會報會議通過擬將破產法修正草案中的「個人債務清理專章」單獨抽出立法,以解決消費者卡費問題,讓數十萬卡奴透過個人破產機制得以退場,一旦討論通過,司法院將加快個人破產機制立法腳步。

  司法院民事廳長李彥文表示,消費者債務清理專章單獨立法,是現階段過渡性的法律,讓社會急需這項法案的人可以受惠,立法原意是希望卡奴可以快速獲得重生機會,故將還債時間延長,利息減免等方式縮小債務,讓卡奴有機會再站起來。惟研修多年之破產法,雖有消費者債務清理專章,但因破產法典處理範圍很廣,無法於短時間內完成立法程序,而卡奴問題已成為當前社會危機,故在兩相權衡下,只好將消費者債務清理專章抽出單獨立法,以解決破產法修法緩不濟急之情況。

  針對上述修法議案,部分法界人士有不同看法,認為只因一小撮人之問題來立法解決通過,有違社會公正義,社會上還有其他需關懷的人;且類似消費者債務清理過渡條款,設有施行期限的落日條款,學理上稱為「限時法」,通常是足以動搖國本之情形下,才會作出限時法之決定,而此種卡奴問題,是否須以過渡條款之方式解決,亦有待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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