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各國外幣已逐漸成為國人投資選擇之一,但南區國稅局日前指出,買賣外幣賺取匯差,亦屬於財產交易所得,納稅義務人應於次年主動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以免被查獲時,除補稅外,還要被處一到二倍罰鍰。依所得稅法第十四條規定第一項規定:「個人之綜合所得稅,以其全年下列各類所得合併計算之:…第四類:利息所得:凡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各種短期票券、存款及...
為因應員工分紅費用化、第三十九號公報自明年一月一日起上路實行,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近日發布第二六六、二六七兩號解釋函令,規定公司以庫藏股轉讓予員工,或於現金增資時保留十至十五%供員工認購部分,均必須認列為費用。基於第三十九號公報(即「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準則」)係依據國際會計準則公報IFRS2所制訂,惟國內許多員工獎酬制度,乃國外罕見之創...
《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5條規定:「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經營直播衛星廣播電視服務經營者,應在中華民國設立分公司,於...報請主管機關許可後,始得在中華民國播送節目或廣告...」,若得到該許可即係擁有俗稱「落地權」之在台播送權利,而該條所稱「主管機關」,原係行政院新聞局(該法第3條第1項參照),惟自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成立之日起,涉及...
近年股市內線交易案頻傳,惟每起案件之認定似均產生爭議,行政院院會遂於今年10月31日通過「證券交易法」修正案,將內線交易構成要件更加明確化。謹簡要說明此次修正之重要內容如下:此次修正案仿效美國豁免精神作法,新增行為人只要能舉證證明其於重大訊息公布前,對該公司持股係為持續6個月以上之定期定額買賣,或持續6個月以上依固定公式決定交易內容之交易...
為加強吸引僑民及外國人來臺投資、增加投資誘因、降低投資障礙及減少管理,並精簡暨避免規定分歧造成適用上之衝突,行政院於96年10月17日院會上決議通過經濟部擬具之「僑民及外國人投資條例」草案,核轉立法院審議,並移請立法院同時廢止現行之「華僑回國投資條例」及「外國人投資條例」。相較於現行之「華僑回國投資條例」及「外國人投資條例」,此次經濟部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