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載,前行政院農委會技正何博士於八十五年間至台北某市立醫院接受子宮肌瘤摘除手術,因麻醉醫師疏失成為植物人之醫療事件,日前高等法院作出判決,認定醫院及醫師須賠償一千六百餘萬元,並提供被害人終身醫療照顧之責任。根據報導,本件醫療事件原審法官判決賠償兩千餘萬元,創下類似案件最高賠償金額記錄,高等法院雖減少賠償金額至一千六百餘萬元,惟其中包含原...
去年底財政部即宣示網路交易應予課稅之立場,隨著時序進入五月報稅季節,國稅局更進一步表示今年起將加強查核網路交易所得。國稅局官員表示,原則上雖有所得就應課稅,但若網路每次交易金額僅一千元,將不列為課稅對象,反觀如單筆交易金額高達一百萬元者,則應列為課稅對象。目前鎖定每月交易額六萬元以上、以及每月有三、四筆交易者為稽徵對象。至於個人在網站拍賣...
針對新新聞與呂副總統間之回復名譽案件,最高法院日前宣判,認為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五0九號解釋是為刑事案件而作,不能適用於民事案件。雖然最高法院認為民事案件不適用釋字第五0九號解釋,但該判決也明確指出,新聞報導如經合理查證,並有相當理由確信其查證之事實為真實者,不論其報導是否與真實相符,均無須負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該判決指出,構成民事侵權行為...
上市櫃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之新課稅規定出爐!財政部賦稅署於九十三年五月四日發佈台財稅字第0930451436號函示,對員工認股權憑證課稅,將以執行日股票收盤價超過認股價之「差額」部份,核屬為所得稅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類「其他所得」項目而計入執行年度所得額,依法課徵個人綜合所得稅。
司法院大法官於本(九十三)年五月七日會議中,針對外國香菸代理商,因其所進口之香菸未依菸害防制法第八條第一項標示尼古丁及焦油含量而於市面上販售,被台北市政府衛生處以新台幣三十萬元罰鍰之行政裁罰案件,作成釋字第五七七號解釋。聲請人主要認為菸害防制法強制商品成分之標示,有違憲法第十一條關於言論自由保障之規定。本號解釋文則揭示商品標示為提供商品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