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從民國九十一年開始實施家庭照顧假,讓勞工於家庭成員發生預防接種、發生嚴重疾病(如腸病毒、新流感等)或其他重大事故,致須勞工親自照顧時,勞工得請家庭照顧假,此假實施之初僅限於三十人以上事業單位之勞工有適用,然考量到有此需求之勞工甚多,自九十七年起將門檻放寬至五人以上事業單位之勞工(見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0條規定:「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雇主之...
銀行業日前提出建議,應讓商業銀行比照保險業及投信業准許開放投資中國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蓋依現行「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但書規定,在中國地區從事投資,除購買上市公司股票外,若係取得當地現有公司或事業之股權,應向主管機關申報或取得許可。依同辦法第4條第3項規定,另允許金管會另行規定金融服務業運用資產、資金時...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新增第24-1條規定:「經營仲介業務者,對於買賣或租賃委託案件,應於簽訂買賣契約並辦峻所有權移轉登記或簽訂租賃契約書後30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以區段化、去除門牌、地號、建號、交易者識別化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課仲介業務者登錄交易資訊之義務,引發該項登錄會否使稅捐機關掌握個案實際成交價格,並據以核算不動產交易所...
環境教育法於今年6月經總統公布,將於明年6月5日起正式施行,現正積極辦理各相關子法,如「環境教育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國家環境教育審議會設置要點」等之訂定,其中,環保署擬定之「裁量基準草案」已於今年10月12日和各縣市環保單位會商後通過。依據環教育法第23條規定:「自然人、法人、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之非法人團體、中央或地方機關(構)或其...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做成99年度訴字第873號判決,該判決理由認為,只要代筆人有代為製作遺囑之意,縱或遺囑書面係藉由電腦科技呈現文字,或使其使用人以電腦、機器代為呈現文字,均與代筆人親自執筆書寫之效力相同,應認已符合民法第1194條代筆遺囑的規定中「筆記」之法定方式。 本案簡要事實為:某壯姓男子於母親過世後,持遺囑、戶籍謄本等文件,向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