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近日發布新解釋令,企業無須補回過去重估資產,用以彌補虧損的資本公積,得直接把可分配盈餘分派股息給股東。 在民國95年商業會計法未修正前,企業因物價波動,對土地或建物等資產進行重估,重估後若資產增值,應將其資產增值的部位列在資本公積,可先用來彌補帳面虧損,等到公司獲利後,就必須先把盈餘的部分,先回補給資本公積後,才能將剩餘盈餘發放股息...
有鑑於日前一位因車禍判定腦死的患者無法捐贈肝臟給等待換肝的兄長,而導致最後兄弟均死亡的遺憾,衛生署決定將修改器官捐贈分配處理原則,在一定的條件下,腦死親人的器官將可指定捐贈給配偶及五親等內的親人,捐贈剩餘的器官可再捐贈他人,以使更多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受惠,這項新的器官捐贈分配處理原則預計97年底可以實施。 依照目前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腦死...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於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三十日,發布金管證八字第0970054151號函,准許已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或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海外企業股票,其原股東於我國市場處分持股所得之資金,得直接依「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申請登記外國機構投資人(FINI)與華僑及外國自然人(FIDI),將資金留存...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九十七年十月底表示擬修正電信法規定,明文規定第一類電信事業不得投資或合併籌設中之第一類電信事業。本次NCC擬修正電信法,係因中華電信於96年底向NCC申請入股無線寬頻接取業務WiMax業者全球一動,該申請案遭NCC駁回,主要係鑑於中華電信曾參與投標WiMax執照,但是因出價最低而落榜,NCC認為全球一動的投資...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於97年10月31日作出釋字第650號解釋,認為財政部及國稅局僅依據行政命令,即對借錢給股東而未收取利息或利率太低的公司,設算利息收入後課稅,違反憲法第19條租稅法定主義,該規定即日起失效,未確定案件,一律撤銷補稅及罰款處分。 財政部表示,將配合所得稅法修正案增訂相關條文,最快在今年底提案修法。 被國稅局設算利息課稅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