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於1996年總部設於美國加州聖塔莫尼卡之Intertainer公司,係率先藉由網際網路提供電影等影音娛樂下載服務之公司,由於當時消費對於該項服務之接受程度較低,加上Intertainer與好萊塢片商間之談判未如預期順利,Intertainer雖有Intel、Microsoft、Sony及 NBC等公司參與投資,但Intertainer...
立法院於民國(下同)96年1月12日就行政訴訟法修正案進行朝野協商,就有關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案件之訴訟代理人資格,原則上已有初步共識,認為應以律師為限,針對此一結果,會計師公會表示不能接受,惟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謝文田表示,最高行政法院為法律審,應由具有專業知識之律師為訴訟代理人為宜,各國也都是朝向專業發展方向在改進,正如律師雖亦懂稅法...
我國專利法,未來可望將改採發明專利及新型專利得「一案二請」的制度,使申請人權利可以提前受到專利法保護。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現正研議的「專利法修正草案」中,將修正專利法第31條,並增訂第31條之1及相關配套條文,使同一申請人對同一技術內容,得同時申請發明及新型專利,因新型專利僅採「形式審查」,申請人取得權利的時程較發明專利快,待將來發明專利審...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於九十六年一月四日初審通過民法親屬編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一千零六十七條及一千零六十八條之修正。現行民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前項推定,如夫妻之一方能證明妻非自夫受胎者,得提起否認之訴。但應於知悉子女出生之日起,一年內為之。」依此規定,得提起否認之訴者僅限於夫妻之一方,...
立法院經濟教育委員會於95年12月28日初審通過專利法第七十六條修正草案,將現行專利法第七十六條二項有關專利權人有限制競爭或不公平競爭情事時之特許實施權要件放寬,即毋庸等到法院判決或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處分確定,智慧財產局就可以依申請特許第三人實施專利權人之專利內容,且不限於以供應國內市場需求為主。所謂專利的特許實施,即一般所稱的強制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