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國內投信、投顧等事業,得以因應金融市場國際化、大型化及多元化等趨勢,立法院於六月十一日三讀通過「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其主要內容摘述如下:一、為使基金類型更加完整、投信經營更具彈性,授權主管機關開放證券投資信託公司,得募集或私募更多型態與種類的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二、「開放基金私募制度」:為使證券投信事業得依個別投資者需要量身訂作,更...
日前財政部有鑒於兩岸人員往來頻密,為提供往返兩岸旅客攜帶貨幣之便利性,故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項及第四項規定,訂定「民眾攜帶人民幣入出境限額規定」,以規範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攜帶人民幣入出境之限額,上開規定業已於今年三月一日正式實施。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攜帶人民幣入出境超過人民幣六...
公司法可望有大幅變革!行政院會於今年六月二日通過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改革重點除刪除公司成立及增資應發行一定比例股份之現行規定外,另增訂諸多因應電子科技進步之新規定。在現代工商業社會中,公司在經濟活動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關於規範公司活動的法律,最重要者莫過於公司法。因此,公司法的良窳,實攸關公司制度的健全與否,並進而影響社會經濟與國民...
為落實民國八十八年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中有關「依仲裁理論之精神,應賦予民事訴訟兩造當事人合意選擇法官審理其涉訟事件之權益」之結論,立法院於九十二通過「民事訴訟合意選定法官審判暫行條例」,開放訴訟事件之兩造當事人於一審得合意選任法官,且明定於一審合意選任法官後,不得上訴第二審。前開合意選任法官制度,實施一年多來使用率偏低,主要之理由在於適用範圍...
為落實公司治理,使股東會有效發揮制衡及監督公司經營功能,立院朝野於九十三年六月四日達成修法共識,將修改金融控股公司法,限制金控子公司行使母公司之股東權利,以避免金控子公司持有具影響力之母公司股數時,會淪為母公司經營權掌控者維護其經營權之工具。民進黨立院黨團指出,金控子公司的資本大部分來自母公司,而母公司之資本又為全體股東所出資,所以金控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