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前依民國(下同)104年7月14日修正之行政訴訟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建置司法院線上起訴及書狀傳送作業平台(下稱司法院作業平台),並於104年7月20日啟用智慧財產行政訴訟事件電子訴訟(線上起訴)系統,104年9月30日啟用稅務行政事件線上起訴系統。司法院依105年7月29日修正之民事訴訟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
立法院105年7月12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新增「反避稅條款」,主要修正重點為: 一、營利事業及其關係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在中華民國境外之關係企業股份或資本額合計達百分之五十以上或對該關係企業具有重大影響力者,營利事業應將該關係企業之當年度盈餘,按其持有該關係企業股份或資本額之比率及持有期間認列投資收益;至該關係企業於實際分配...
義大利與台灣間之租稅協定(即「駐義大利台北代表處與義大利經濟貿易文化推廣辦事處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以下簡稱「台義租稅協定」)於2015年12月31日生效,並於2016年1月1日開始適用。台義租稅協定清楚規定兩國間租稅事務,並消除台灣與義大利間跨國交易所產生之雙重課稅。台義租稅協定有30條條文,減輕兩國經貿往來、投資與技術交...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於民國(下同)105年6月16日作出104年度訴字第1703號判決,認定香港商淘寶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香港淘寶) 來台設立分公司時是屬外資身分,不符陸資身分,故應適用外國人投資條例規定。經濟部認定香港淘寶屬於陸資,而命其撤資及處以罰鍰等處分,有所違誤,應予撤銷。 判決理由之要旨為:香港淘寶之母公司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勞動基準法第36條規定:「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對此,內政部台內勞字第398001號函解釋:「安排例假日以每七日為一週期,每一週期內應有一日例假,原則上前後兩個例假日應間隔六個工作日;如遇有必要,於徵得工會或勞工同意後,於各該週期內酌情更動。」亦即,可將例假移到7天週期的第一天和最後一天,最多可連續上班12天。近日上...